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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年8月14日 星期三

軍事法院以及軍事檢察署理當廢除

洪仲丘案引發民眾高度關注,民眾不斷爆料逼使軍方偵辦。偵辦過程荒腔走板,涉案軍士官涉及凌虐致死罪種無期徒刑之重罪,竟無人遭羈押放任其湮滅勾串證據,司法公信蕩然無存。洪家查看禁閉室錄影帶竟有畫面消失以及畫面疑似遭到剪接等質疑,軍方至今無法給交代,明顯有湮滅證據之嫌,軍事檢察官竟然不羈押涉案軍官,明顯有官官相護,學弟包庇學長之嫌。

為什麼會如此,不就是軍事審判制度造成的。軍事法院法官以及軍事檢察官都是軍校出身,學弟包庇學長官官相護,所以軍中醜聞層出不窮,多少孩子死在軍中卻無處申冤。是該徹底廢除軍事法院以及軍事檢察署的時候了,試想軍事案件難道一般法官無法審理,一般檢察官難道無法偵辦?法律條文白紙黑字,都是立法院通過的。難道一般法官或檢察官無法讀懂軍法?非要設立一個獨立於司法體系之外的審判機構,無法公正審判,造成多少士兵無處申冤。
軍事案件應該交由一般法院審理,地方法院以及台灣高等法院應設置軍事審判庭,由一般法官審理,軍事案件應由地檢署偵辦,這樣子可防止軍方吃案湮滅證據,讓沉冤得以昭雪。再者,國防部對洪案相關細節吱嗚其詞,卻一再叫囂法辦揭發事實真相之媒體人,不就是因為目前的軍法審判體系可以掩蓋事實真相,包庇涉案軍官。若要軍中不再發生悲劇,就應該徹底改革軍事審判制度,廢除軍事法院以及軍事檢察署,才能阻止下一個悲劇發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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